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中期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部(办公室),各工程中心,各课程建设负责人:
为检查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针对性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师学院于2018年12月14日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中期考核答辩与经验交流。经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评审,27门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中,21门课程考核结果为合格,6门课程考核结果为“整改后再次考核”,具体结果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考核结果 |
1 | 工程职业伦理 | 合格 |
2 | 创业能力建设 | 合格 |
3 | 科技写作 | 合格 |
4 | 知识管理 | 合格 |
5 | 数学建模 | 合格 |
6 | 高级计算机网络 | 合格 |
7 | 智能制造实训 | 合格 |
8 | 现代电力电子电路 | 合格 |
9 | 射频测量技术 | 合格 |
10 | 专业实践理论 | 合格 |
11 | 传递过程原理 | 合格 |
12 | 清洁燃料低温高效长储技术 | 合格 |
13 | 嵌入式系统芯片设计 | 合格 |
14 | 智能测试系统设计及应用 | 合格 |
15 | 机器学习 | 合格 |
16 | 基础工程与地下结构 | 合格 |
17 | 人机交互与设计 | 合格 |
18 | 智慧交通系统原理及应用 | 合格 |
19 | 工业机器人系统与控制 | 合格 |
20 | 智慧能源系统仿真与分析 | 合格 |
21 | 预制装配式结构 | 合格 |
22 | 国际工程及总承包管理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23 | 电子与信息工程技术管理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24 | 电气装备健康管理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25 | 集成电路器件、制造与测试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26 | 制造物联网技术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27 | 化工安全与环境选论 | 整改后再次考核 |
根据建设要求,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应紧扣研究生具体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倒推针对性教学改革配套措施、构建相应评估指标体系,并在课程建设过程中逐条落实。此次中期考核发现,部分课程建设与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具体包括:
1.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导向不精准,或定位存在偏差、或过于笼统、或仅以知识传授作为能力培养目标;
2.针对性教学改革配套措施与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不能精准“对标”,配套措施缺乏针对性、或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达成缺乏有效抓手;
3.“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达成度指标体系未构建、或仅有笼统的主观评价指标、或未开展选课学生“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估;
4.“针对性配套措施”有效性评估指标体系未构建、或仅列举了教学改革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而未开展“针对性配套措施”有效性评估;
5.中期考核现场答辩偏离要求,没有严格按照递交的中期考核表内容,包括“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的定位、“针对性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估”和“配套措施有效性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估开展情况等四部分内容逐一汇报。
根据各门课程中期考核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工程师学院已汇总以下材料:《各门课程中期考核问题汇总表》(附件1)、中期考核专家意见反馈表(附件2)、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范例PPT(附件3)。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存在问题及专家反馈意见情况、参照其他课程建设范例等,在课程后续建设过程中作出相应调整。课程终期考核务必围绕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的精准定位、配套教学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及落实情况、培养目标达成度及评估开展情况、配套措施有效性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及评估开展情况等四部分内容逐一进行汇报。
推荐至学校立项课程,工程师学院将本次中期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该门课程不再参加学校中期考核,后续建设资金根据学校安排统一下拨;其他考核合格课程将于近期下拨后续30%课程建设经费,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于2019年1月28日前填写《实践教学品牌课程经费预算表》电子版(附件4)反馈至工程师学院(联系人:李慧婕;联系电话:88294578;E-mail: lihj@zju.edu.cn )。整改后再次考核课程,工程师学院将于2019年5月另行安排一次考核,后续30%课程建设经费暂缓下拨。
附件:1.《各门课程中期考核问题汇总表》(略)
2.中期考核专家意见反馈表(略)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