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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二次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16 阅读数:166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办公室),各工程中心,各有关课程建设负责人:

按照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要求,工程师学院将于2019年5月组织整改课程二次中期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关课程负责人在5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二次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2)课程中期考核汇报PPT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至yujiale@zju.edu.cn,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21办公室。

2.课程中期考核现场答辩仅需汇报以下内容:

(1)课程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

(2)与课程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精准“对标”的针对性教学改革配套措施;

(3)课程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选课学生能力与素养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4)课程针对性配套措施有效性评估指标体系、课程针对性配套措施效果。

3.每门课程PPT汇报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具体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二次中期考核表.docx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