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件

工程师学院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01 阅读数:1833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及《关于调整浙江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本年度的选拔工作,工程师学院制定本年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院评审办法

1. 学院成立公派出国研究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面负责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选拔的学生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3.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二、流程安排

2020年3月17日前:学生在系统中完成资料上传,并将(材料涉及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涉及盖章的,在学校正式通知学生返校后盖章。

2020年3月27日17点前:工程师学院评审、推荐

2020年4月10日左右:学校评审产生拟推荐名单

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晚24时前:最终推荐人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2020年5月1日17点前:学院报送最终申请材料

2020年5月2日-5月12日:学校复核,报送留基委

2020年6月下旬:基金委评审、录取

2020年7月:行前准备

2020年8月以后:派出

 

三、其他事项

选派原则、申请人条件、申请类别及要求、申请及选拔程序、派出与管理、资助办法、重点提示及相关附件下载均参考研究生院发布《关于调整浙江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04488

学院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部王老师    电话:0571-88285591    邮箱:wang_dw@zju.edu.cn

 

附件一: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