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召开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协调会
2021年1月29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召开了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协调会。《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团队4位教师及助教代表就工程师学院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思政性质、教学要求和教学改革作了深入交流,加强了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团队的合作与共识,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喻嘉乐、李慧婕参加会议。
王彦君老师代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团队汇报了2020年度的教学实施状况,就课程在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和考试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作了说明。教学团队明确工程师学院在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上的培养目标,将思想政治与理论方法紧密结合起来,在2020年度持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加强了研究生课堂管理,在考试形式上全面实施过程性考核,重视理论方法的实际应用和效果。2020年工程师学院的《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获得了学校研究生院的MOOC立项。MOOC将于2021年上半年上线,《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也将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迈进,进一步加强案例教学和课堂互动以及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训练。
会议明确了2021年度《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一般要求,即以教育部马工程教材为大纲,结合工程师学院的理工科特色和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并发挥任课教师的特长,利用好MOOC资源,讲活、讲好课程案例,争取建设出一系列优秀课程案例。
会议布置了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的教学任务,重申了在日常教学管理中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在研究生考勤、过程性考核、评分标准上严格把关。工程师学院将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为《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配备助教,辅助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管理,也配合教师进行案例库和线上资源建设。
会后,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教师团队一起参观了新建成的教学大楼和教室。双方都认为,定期召开教学管理方和教师方的协调会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可以加强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实现共同的教育教学方向上的配合和支持。
2021年2月28日,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团队在浙大紫金港校区人文学院613会议室举行了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第一次教学会议,进一步安排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