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学院工体馆预约使用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28
阅读数:601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体馆管理办法(试行).pdf》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使用工体馆实行预约制度,原则上先到先得,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交《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体馆预约登记表》(附件)。
预约前请确保使用人员均已仔细阅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体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知晓《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体馆预约登记表》相关注意事项,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张京娜,0571-88285051,jingnazhang@zju.edu.cn。
联系地址:工院行政楼200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