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重要】(更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规范要求与实施指南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30 阅读数:15306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加强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明确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读书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具体要求,规范落实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流程,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指南。

一、各培养环节时间节点

工程硕士学制2.5年,最长修业年限4.5年;工程博士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7年。各培养环节按期完成时间节点见表1。未按期完成培养环节的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到期后应办理延期手续(见学院网站有关学籍管理通知),经导师批准后参加下一批次环节考核。

1 各培养环节按期完成时间节点

培养环节

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

读书报告

专业实践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工程硕士

入学后1.5 学年内

入学后至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前

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

开题报告后1 年内

工程博士

入学后1.5 学年内

入学后1~1.5 学年内

入学后至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前

入学后至第3学年结束前

开题报告后1 年内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时间节点及环节具体要求按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中心要求执行,另行发布(下同)。

二、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作公开报告。

(一)开题报告格式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无统一格式要求,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开题报告格式,也可参考使用工程师学院开题报告基本模板(见附件1.1)。

(二)开题报告答辩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答辩的组织实施形式见表2。

2 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组织

类别

开题答辩组织形式

咨询方式

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

以卓越培养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

项目秘书或项目负责人

宁波分院研究生

以分院为单位统一组织

宁波分院办公室

其他研究生(不含工程管理硕士)

由导师组织,导师可委托所在专业学院系(所)具体落实

导师或导师指定的专业学院系(所)秘书

按学校要求,开题报告答辩应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考核小组(至少3 名)。硕士开题报告答辩专家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博士开题报告答辩专家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开题报告答辩采用PPT现场汇报的形式,硕士研究生汇报不少于1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不少于15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答辩程序按照考核小组要求执行。答辩当天研究生应携带材料见表3。

3 开题答辩当天携带材料一览表

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

(见附件1.2)

导师须签字;

答辩正式开始前交考核小组

表格中对开题报告的自评及导师评价部分用于供考核小组参考;导师签字可以用电子签名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见附件1.3)

导师、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须签字;

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

仅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须填写此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须打印装订

份数按答辩组织单位的具体要求准备,一般为3-5份;答辩后取回,纸质版不留档

答辩PPT

按考核小组要求准备

 

《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见附件1.4,也可从系统中导出)

答辩结束后请考核组填写意见并签字

个人应拍照保存表格电子版

(三)答辩结果上报及审核

开题报告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本人应登录管理系统(yjsy.zju.edu.cn),录入开题报告答辩相关内容(研究方向、指导小组成员、拟定论文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听众人数、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意见等),上传修改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按表4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纸质材料提交工程师学院。

4开题答辩后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类别

所需纸质材料

提交方式

备注

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除宁波卓越培养项目)

1.《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2.《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3.《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研究生应向卓越培养项目提交材料可在答辩时由卓越培养项目统一收齐答辩后由卓越培养项目统一交工程师学院

1.学院收到材料后定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

2.卓越培养项目提交时应附上本项目《答辩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5)

宁波分院研究生

1.《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2.《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3.《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仅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提交)

按宁波分院要求向宁波分院提交提交

1.宁波分院收到材料后统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

2.宁波分院提交时应附上分院研究生《答辩专家信息表》

双院管理全日制研究生

《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按信电能源光电学院要求提交

1.由信电、能源、光电学院统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

2.三大学院转交材料时请附上有关《答辩专家信息表》

其他研究生(不含工程管理硕士)

1.《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2.《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3.《答辩专家信息表》(学生本人签字)

(顺丰普快)邮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罗老师收,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68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电话:0571-88285083

1.学院收到材料后定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

2.材料1、2请拍照,材料3的EXCEL电子版请发邮箱jxglb@zju.edu.cn

(四)更换选题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

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研究条件不足、研究方法不合理或其他原因导致原来开题的论文题目研究工作确实无法继续进行, 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6),经导师同意后可重新选题并将材料拍照后发jxglb@zju.edu.cn。

重新选题后应参加开题报告答辩,要求与正常开题一致。

三、中期考核

按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究生培养阶段中期,硕士应进行中期检查,博士应进行中期考核,根据工程师学院实际,工程硕士中期检查一般结合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进行,不单独进行中期考核;工程博士中期考核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中期考核要求

1.博士生参加中期考核前,原则上应已修满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经专业学院与工程师学院协商,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工程博士中期考核可与开题报告同天进行;

2.博士生参加中期考核时,应提交《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小结》(见附件2.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2);

3.中期考核以PPT答辩形式进行,由5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以研究能力评估为主;

4.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

5.博士生参加中期考核还应满足所在专业学院有关中期考核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中期考核组织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博士生导师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导师可委托所在专业学院研究生科或专业学院系所具体落实。

鼓励工程博士研究生班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为单位,主动协调有关导师(组),统一开展中期考核,加强学业交流。计算机学院“互联网智能技术”项目工程博士可由项目统一组织中期考核。

(三)考核结果

1.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不合格-退学”六档,由考核小组认定,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半年后至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应予分流淘汰;

2.考核结束一周内,工程博士研究生本人应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yjsy.zju.edu.cn)中录入中期考核信息(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等),上传《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小结》,并请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录入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

3.考核结束后,工程博士应按表5要求提交归档材料。

5 中期考核后须提交的归档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纸质版提交要求

电子版提交要求

1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必须注明考核等级

纸质版拍照

2

《答辩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3)

学生本人必须签字

EXCEL版

纸质版邮寄地址: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罗老师收(杭州市石祥路268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新行政楼117物业代收)。

电子版提交地址:jxglb@zju.edu.cn。

4.学院收到材料后将定期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计2学分,与课程学分分开计算。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取得读书报告学分。为取得读书报告学分,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通过读书报告审核

读书报告指研究生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就某一主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独到的见解,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口头汇报。读书报告格式见附件3.1。

读书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某一主题国内外研究进展;

2.行(企)业正在研究或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流程、新工艺、新材料等;

3.有关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研究、调研报告等。

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yjsy.zju.edu.cn)“培养-培养过程-读书报告”模块中提交4篇读书报告,并至少在卓越培养项目或导师组会范围作公开读书报告1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1 次。

博士研究生应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yjsy.zju.edu.cn)“培养-培养过程-读书报告”模块中提交6篇读书报告,并至少导师组会范围作公开读书报告1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1 次。

读书报告不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后,由导师针对每一篇进行审核,达到规定数量后,学院定期进行总审核。

(二)通过讲座审核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自2019级研究生起,工程师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参加8次讲座、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4次讲座才可申请毕业。其中最多2次讲座可以用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讲座、行业讲座或论坛代替。

工程师学院讲座包括“求是高峰论坛系列”及其他创新创业类、行业前沿技术类、工程实践案例类讲座,以及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举办的各类相关讲座,具体信息在工程师学院网站发布。

研究生每次参加讲座后,应登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pisj.zju.edu.cn/#/login“讲座论坛”模块填报所参加讲座有关信息和心得体会,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学院将定期审核。

五、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为使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按学校要求,2021级及之后入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增设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研究生必须通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才能申请毕业。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以答辩形式开展,具体要求参照论文开题报告执行,有关表格对应关系如表6所示。

6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有关附件表格

序号

开题报告材料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材料

附件序号

1

《浙江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附件4.1

2

《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

《答辩专家信息表》

附件4.2

3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附件4.3

4

《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附件4.4

5

《浙江大学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无对应材料

 

六、专业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环节学分与课程学分分开计算,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取得专业实践环节学分。

1.工程硕士

按培养方案要求,不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年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

研究生申请参评工程师职称评审,其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长应不少于1年。

一、专业实践申请环节

1.系统开通时间:第一学年结束至第二学年开始期间(每年5-9月份),申请流程见下图“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老师审核时间:工作周每周五为非定向生递交材料和系统审核日,其余时间交来的材料只接收不审核。

 

二、专业实践考核答辩环节

1.考核申请资格

(一)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外实践单位(或校内经教学管理部或下属分院认定的工程创新与训练中心、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及实践基地等)开展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不少于3个月培养方案中专业实践时长另有规定的按照培养方案要求。

(二)定向研究生

定向研究生在委托培养单位结合企业实际课题开展项目研究时间不少于3个月。

2.系统开通时间

以院网通知为准,定向生一般为每年5-6月份,非定向生一般为每年8-9月份。

3.考核申请流程

 

4.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答辩组织

类别

答辩组织形式

咨询方式

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

以卓越培养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

项目秘书或项目负责人

宁波分院衢州分院和台州分院研究生

以分院为单位统一组织

分院办公室

定向研究生(不含工程管理硕士)

工程师学院统一组织

教学管理办公室

 

5.工程博士

工程博士专业实践环节按照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后,应撰写实践报告,并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yjsy.zju.edu.cn)中提交材料,工程师学院将定期审核。

七、其他事项

为使本指南不断迭代优化,对指南中的错漏与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导师与研究生来信告知。

1.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读书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专业实践环节yujiale@zju.edu.cn;

2.研究生创新成果、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毕业要求参见招生与学位办公室有关通知。



附件1 开题报告有关附件.rar

附件2 中期考核有关附件.rar

附件3 读书报告有关附件.rar

附件4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有关附件.zip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