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四方协议书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训练四方协议书
甲方: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乙方(实践单位):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
丁方(校内导师):(若未确定校内导师,则填写“无")
为深入推进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打造稳固的产学研联合体,强化专业实践训练项目依托导向,突出研究生技术应用创新、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为明确联合培养过程中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业实践训练安排
(一)乙方同意接收丙方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为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专业实践训练地点在省市县 (区、市)。
(二)乙方安排的专业实践训练是否具有依托的研发项目(□有,项目名称为
、项目经费为万元; □无 )。
(三)乙方校外合作导师(或现场导师)手机:,和丁方共同组成联合培养导师组,负责指导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并与双方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丙方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做好丙方专业实践训练的进度检查和质量评估,协调处理丙方在专业实践训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二、经费资助保障
(一)学费资助(乙方为丙方提供学费资助)
□有,资助总金额为元,乙方支付按下列第___种实施。 □无。
1.乙方通过浙江大学对公账户,按学年(注册前)直接将资助学费打入学校账户。
2.丙方提供每学年学费缴纳凭证,乙方在收到凭证后1个月内予以支付给丙方。
3.其他方式。
(二)相关补贴
丙方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并按照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乙方应向丙方按月发放(□生活交通补贴 □住宿补贴 □乙方安排住宿)元/月(具体发放标准由乙方和丙方协商确定);丙方表现经乙方考核认定为优秀的,乙方给予丙方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由乙方制定。
三、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活动时间一般在第一学年的隔周周五至周日、全日制研究生在每周周一至周四,丙方须按时参加,如在其它时间安排教学活动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丙方须按时参加,乙方应协助配合。
2、甲方做好丙方在校期间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并会同乙方、丁方共同做好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过程管理,有义务督促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完成由丁方审核确定的专业实践训练任务、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和保密协议等。
3、甲方在收到乙方发来的关于丙方在专业实践训练期间违规违纪等问题的通知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安排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活动,应不与甲方的教育活动时间冲突。乙方应配合甲方为丙方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保障甲方的培养环节有序进行。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丙方在专业实践训练期间乙方不得违法安排有损丙方人身安全的工作,保障丙方在专业实践训练期间的人身安全。
3、乙方做好丙方专业实践训练期间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以及内部规章、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对丙方的违规违纪等行为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会同甲方共同做好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过程管理。安排校外合作导师(现场导师)审核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计划、检查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进程和完成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相关考核;督促校外合作导师(现场导师)协助丁方做好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报告、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
4、乙方有权对培养过程中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与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合理调整和安排丙方的工作,但需征得丙方和丁方认可。丙方正常毕业后或作为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乙方应优先选择丙方转为正式员工,丙方也可首选在乙方就业,并继续从事相关项目研究工作,保障项目工作的持续进行。
(三)丙方权利义务
1、在协议履行期间,丙方须遵守甲乙双方的各项安全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乙方专业实践训练管理,不得无故缺勤,若因特殊情况,须按甲乙双方相关请假规定执行。
2、丙方须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教育教学任务和乙方安排的专业实践训练任务,包括按照丁方、校外合作导师(现场导师)要求完成的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定期检查、答辩考核、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等各项环节,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等。
3、丙方不得泄露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商业机密等,如应乙方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丙方因完成学位论文所需涉及的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商业秘密等信息需得到乙方的许可。
(四)丁方权利义务
1、丁方做好丙方在校期间和专业实践训练期间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并会同乙方校外合作导师(现场导师)共同做好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过程管理;定期与乙方联系,交流培养情况,并作相关记录,对乙方安排丙方的训练内容不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定期听取丙方专业实践训练进度汇报并予以指导,审核丙方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做好丙方专业实践训练定期检查和考核、学位论文指导等相关工作。
2、督促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完成专业实践训练任务、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和保密协议等。对于丙方在专业实践训练期间所涉及乙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其它未公开信息等,不得强行要求丙方提供或告知;对于履行职责时接触或知悉乙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其它未公开信息等须承担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
四、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原则上协议解除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二)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须经丁方同意后提前两周向甲方和乙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经四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丙方有违反本协议与乙方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若乙方要求解除协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丙方和丁方,经各方协商无效,乙方有权终止丙方专业实践训练资格并退回甲方。乙方已资助的学费处理方式为:(1)乙方已为丙方提供的学费资助须按丙方在乙方的专业实践训练时间折算,未超过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一半时,丙方须全部退回乙方的学费资助;(2)超过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一半且未达到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丙方须退回一半乙方的学费资助;(3)达到在乙方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丙方不予退回乙方的学费资助。乙方还未资助的学费处理方式为:根据未资助的学费金额及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乙方须按月累计折算支付给丙方。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经与各方协商无效,可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已为丙方提供的学费资助,丙方可不予退还。具体按本协议资助且还未支付的学费处理方式为:(1)丙方未超过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一半时,乙方可不予支付;(2)丙方超过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一半且未达到本协议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乙方须支付一半乙方的学费资助;(3)丙方达到专业实践训练期限的,乙方应支付全部学费资助。
(四)协议解除后,乙方发放给丙方的每月生活和交通补贴等费用结算至协议解除日。
五、其他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如丙方因履行专业实践训练或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伤亡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和丁方协助处理;丙方非履行专业实践训练所发生的安全伤亡或意外事故,乙方及时处理并同时通知甲方和丁方,甲方和丁方负责后续处理,乙方协助;丙方由于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造成丙方自己和他人伤害及损失的,由丙方自行负责。
(二)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丙方、丁方签字后生效,到专业实践训练结束终止,但有关保密协议、保密义务的条款则不受影响继续生效。
(四)专业实践训练期间原则上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具体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五)补充条款(可添加)
(六)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乙方(实践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学生): 丁方(校内导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