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召开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编辑:严密
发布时间:2023.04.18
阅读数:49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院特色高水平案例建设,提升案例研究与教学水平,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研讨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日期:2023年4月27日(周四)14:00
地点: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02会议室
二、会议主题
1.工程师学院精品教学案例库及案例教学建设规划
2.教学案例撰写实例点评与案例评审经验分享
3.工程技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经验分享
三、参会人员
1.工程师学院任课教师
2.项目制代表教师
四、其他事项
1.拟申报本年度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的老师原则上请参加本次研讨会。
2.各项目制需至少安排1位代表教师参会。
3.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在4月22日前填写报名链接(https://jxbpizju.mikecrm.com/kXqtZB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4.联系人:严密,联系电话:88294578。
工程师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