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接受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通知(3月21日更新)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1 阅读数:8723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考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拟在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动力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等工程硕士领域接受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30名。

申请资格:报考浙江大学且达到第一志愿工学[08]、理学[07]等专业浙江大学基本复试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统考科目应相同。

申请时间请有意向调剂到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的同学于324日中午12点前联系黄老师电话:0574-88130712,13566315526),并同时将校内调剂申请表发送至邮箱gcsxyzs@zj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某某某(姓名)申请调剂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XXX专业领域。

复试具体要求及安排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相关政策: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按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和标准进行培养,导师均为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由浙江大学颁发(其中学历证书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无学院信息),在评奖评优、出国进修机会等方面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其他非全日制学生具有相同的待遇。为支持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工作,宁波市提供6万元/生的专项学业奖学金。此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导师岗位助学金,在企业实习期间享受企业提供的工作实习津贴。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招生咨询电话:

0574-88130712,13566315526。联系人:黄老师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571-88981670,88285051。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

 

附件:2017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调剂申请表201703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