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拟录取研究生(浙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调档政审的有关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13
阅读数:4263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2017级硕士生进行调档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工程师学院将于近期面向2017级录取至浙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的学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工作,其中定向或委培学生只政审不调档。其他学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专业院系协助完成。
2.学生自行下载《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根据表格提示在所在单位完成政审。
学院将以快递形式向学生寄送《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请各位同学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准确的寄送单位、寄送地址、邮编等信息完整发送至wuke915@zju.edu.cn,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地址”,邮件正文请完整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因信息不全、地址有误、无收件人导致信件无法送达,责任自负。
3. 非应届生请在6 月 1日前将政审函、档案材料邮寄至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应届生政审函请在6月1日前寄送,档案材料按照所在本科院校毕业生档案规定寄送时间寄送至我校。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北校区理四608 学生事务办公室收(邮编:310015)。
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0571—8828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