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践教学品牌课程答辩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7.31 阅读数:170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课程负责人:

感谢您对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项目经各专业学院组织申报及初审推荐,共收到32门课程的立项申请。为做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择优立项,经研究决定,统一安排课程评审答辩,请您准时参加。

一、答辩具体安排

答辩时间:2017年8月14日(周一)

答辩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

组次

批次

时间

会议室

备注

第一组

第一批次

12:00-14:40

4楼

419会议室

为加强相互交流和观摩学习,要求课程负责人全程旁听同组同批次课程评审答辩,具体分组详见附件1。

第二批次

14:50-17:30

第二组

第一批次

12:00-14:40

3楼

301会议室

第二批次

14:50-17:30

二、答辩流程

1、课程负责人PPT汇报,汇报内容重点围绕课程建设申报表中“课程建设规划”内容(每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包括:

(1)课程教学针对性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

(2)为达到能力及素养培养目标,在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创新、教学场地及设施建设等方面拟采取的针对性配套措施;

(3)如何考核选课研究生能力及素养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如何评估课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针对性配套措施的有效性;

2、评审专家提问(不超过5分钟);

3、评审专家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课程负责人须提前准备好答辩PPT,于8月12日前发送至yujiale@zju.edu.cn;

2、原则上课程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的,应提前告知工程师学院,由课程建设团队成员代为答辩;

3、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工程师学院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喻嘉乐,13858078753)。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践教学品牌课程答辩安排.xlsx         

          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专家评分标准及打分表.xls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