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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4 阅读数:1561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2016级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二、相关事项

1、评定对象

工程师学院2016级全体研究生。

2、荣誉称号的评定

1)本次评比的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2)三好研究生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申请这两项荣誉称号的学生均只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申请表》,由学院根据材料评定所获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或“三好研究生”的学生,除注明学习成绩外,需提供反映本人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等

3)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参评学生需在院研究生会或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除注明学习成绩外,需提供反映本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材料;非工程师学院所辖部门的学生干部不参加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优干评比,可到所在单位部门参加评比;

4)各类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6年9月-2017年8月之间。

5)申请表请于10月12日前发送至wang_dw@zju.edu.cn,邮件名称注明“***参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其他说明

1、在申报各类荣誉称号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提交材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各项荣誉称号可以兼得。

    四、时间步骤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由学院酝酿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

2、征求班主任、导师意见,确定入选名单。

3、确定获得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的研究生在10月10日以后,10月22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最后导出评奖评优登记表(须在学院审核:请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再导出,否者奖项无法显示),打印。

4、学院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预公布5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具实名提出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联系人:马宇光

地址:工程师学院理工科四号楼6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85051

邮箱:mayuguang@zju.edu.cn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4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