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温馨提示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07 阅读数:1417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同学:

工程师学院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周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建议各位同学在此期间合理饮食,规律作息,认真复习备考。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安排与考场纪律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根据选课研究生情况,在考试周期间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在征得所有选课研究生同意、报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批准后,任课教师也可在考试周之外的某一时间段安排期末考试。

未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研究生不单独组织补考,需重修此课程。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考试

形式

任课

教师

考试

人数

所属专业类别

(领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集成电路设计基础

开卷

朱晓雷

26

集成电路工程

1116
  14:00-16:00

4-525

二、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或身份证,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有序入座。入场后请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老师随时查验。除必备文具外,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置于监考老师指定地点。

考试正式开考后,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过程中服从监考老师指挥,监考过程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执行。

三、其他

关于考试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具体教务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慧婕;联系电话:0571-88294578,13868050903;E-mail:lihj@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