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假期前安全检查的通知(时间更新)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22 阅读数:128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各办公室)、各教育中心、宁波分院、互联网金融分院: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寒假期间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安全检查。现就相关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假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做好假期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包括假期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及值班人员的落实等。

(二)假期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按照职责,结合实际工作管辖区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1. 学院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教学楼、学生宿舍、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假期有科研任务的实验室备案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情况;仓库通风和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3.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实验室、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使用的气体钢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分析,做好应对方案。

4. 建筑施工及装修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对在建工程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装饰装修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违章操作电焊或切割作业以及施工人员混杂影响施工安全的立即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恢复原状及清理人员等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宿舍和食堂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核查假期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5. 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情况。假期前做好针对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查自纠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按照学院安全检查要求,针对本部门管辖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学院将组建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工作安排如下:

(1)检查组组长:斯荣喜  副组长:张

 检查组成员:各部(各办公室)、各教育中心、各分院等部门负责人。

(2)检查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10:30(工程师学院北秀楼集中)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细致检查,认真疏理,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二)通过安全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 

 (三)请宁波分院、互联网金融分院按照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

                                               

工程师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