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暑期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04 阅读数:926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各办公室)、各工程中心、各下属分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按照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夏季安全工作特点,决定在暑期前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台帐资料规范情况,包括假期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

2.责任区域安全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等用水用电是否安全;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危险化学物品是否存储安全;治安防范是否到位等。

3.施工安全检查。相关部门对暑期施工场地进行施工规范检查,同时要督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醒施工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查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按照学院安全检查要求,对本部门责任区域进行逐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院安保办公室将于7月9日组织力量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去落实;

2. 各部门在安全自查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详细做好检查记录;无法及时整改的,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责任部门,要求于7月11日前向安全保卫办公室提交整改计划。

4. 请互联网金融分院、宁波分院按照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

 

工程师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2018年夏季校园安全检查安排表

 

7月9日

星期一

下午

14:00-16:00

工程师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办公室人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工程师学院理四办公室、实训平台、工1-工4

1.    工程师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及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建设情况(安全教育、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演练情况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情况、用水用电情况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