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项目制培养要求,注重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工程师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韦 巍、吴 健
副组长:周文文、赵阳、陈丰秋
成员:俞小莉、金心宇、唐任仲、刘振宇、郑臻荣、薄拯、沈建新、何乐年、邵之江、吴飞、吴越、张林、颜文俊、陈丽、傅建中、杨家强、赵张耀、任洪波
申诉联系人:任洪波(联系电话:0571-88281621),邮箱renhb@zju.edu.cn。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复试资格审核。
1、 复试资格审核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 根据考生所在本科学校、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排名,及考生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时,我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项目制培养要求,注重考生的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结合考生申请项目及其工程领域相关的竞赛获奖情况、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科研训练项目及其完成情况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关注学院网招生公告)。
3、 我院按项目及其招收工程领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和组织面试。
四、复试形式及及复试内容
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S×100%构成。
五、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按项目及其招收工程领域择优录取。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1、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院。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4、 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