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开学初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21 阅读数:893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各办公室),各工程中心,各下属分院: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关于做好高校秋季开学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学院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成果,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加强开学初期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紧抓安全工作

开学初期,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大意,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内部安全现状,对安全制度规范、师生思想动态、人身财产安全、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进行梳理,研究制定本学期部门内部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二、开展师生思想动态研判

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严防发生影响学院政治稳定的事件。

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教职员工及学生基本信息,认真排查重点敏感人员和群体。对重点敏感学生,要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开展以预防“非接触性诈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严防“校园贷”

宣传教育是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针对当前高校“非接触性诈骗”及“校园贷”高发的态势,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预防“非接触性诈骗”及“校园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和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认真履职。重点排查火灾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电瓶车入户充电、私拉电线、违规使用明火、违章使用电器、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的管理,杜绝任何消防安全隐患。

五、做好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中秋、国庆假期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具体详细的台账记录。尤其针对学生公寓、食堂、公共实训平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治安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其他

请各分院按照本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89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