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2017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23 阅读数:5237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工程中心,各创新岗教师,2017级研究生:

按培养方案要求,2017级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应于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为规范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环节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2017级研究生开题答辩将由学院各工程中心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格式规范

开题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1,正文格式见附件2,4000字以上,开题报告经校内外导师审核后,研究生方能参加开题答辩。开题报告选题及内容由研究生商校内外导师确定。

二、开题报告答辩时间

开题报告统一答辩由各工程中心安排在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中旬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开题答辩安排在周末,具体由各工程中心创新岗教师通过班级微信群或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研究生归属工程中心情况及相应创新岗教师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开题报告答辩要求

1.研究生应按照各工程中心通知的时间要求上报是否参加本轮开题报告答辩,并及时关注答辩安排,准备答辩PPT;

2.开题报告答辩当天研究生应提交《工程师学院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附件4),答辩PPT和5份开题报告正文,并作口头汇报;

3.答辩时研究生应认真记录评审专家意见以备后续信息录入使用;

4.开题报告答辩结束后,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开题报告相关内容(研究方向、指导小组成员、拟定论文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听众人数、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意见),并上传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原文;

5.校内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所指导研究生开题报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开题答辩由工程师学院各工程中心统一组织,为保证开题报告质量,答辩评审专家组可以判定研究生本次开题报告答辩不通过;

2.开题报告答辩须由研究生本人到场参加,未到场研究生不得通过开题答辩;

3.学院将在2018年10月组织开题报告撰写指导讲座,欢迎全体研究生参加。

 

     附件1 开题报告封面.docx

     附件2 开题报告参考格式.docx

     附件3 研究生归属工程中心情况及相应创新岗教师联系方式.xlsx

     附件4 开题报告申请表.doc

 

    工程师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