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30
阅读数:3168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2017级全日制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做好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流程,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选、公示后推荐,现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已结束。
公示期为2018年9月30日-10月7日。公示结束后,推荐人将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并按照动力工程5名、电子与通信工程3名、集成电路工程2名、光学工程2名的额度产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学院公示后报送校党委研工部。获奖名单以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反映。学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人:吴春霆
联系电话:0571-88285051
工程师学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