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7级德育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精神和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学年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调动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将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附件1)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并于1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yuguang@zju.edu.cn。
2. 研究生评议:学院通过测评表、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所负责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对研究生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
3. 学院考核: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 等级确定:学院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推荐可参评当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被推荐为“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德育导师需要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附件3,并附生活照一张),于11月9日前将纸质表交至理四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yuguang@zju.edu.cn。
学院将于11月13日(周二)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结果运用
1. 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 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学生事务部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