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假期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1.18 阅读数:1047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门、各工程中心、下属各分院: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寒假期间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9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假期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各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细化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包括假期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及值班人员的落实等。

(二)假期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

各部门针对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安全工作规律特点,结合实际工作管辖区域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进行重点排查。

1. 重点部位治安、消防安全。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特别关注假期有科研任务的实验室的备案及安全责任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食堂、实验室、配电室等场所使用的气体钢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分析,做好应对方案。

4. 校园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情况。食堂等经营单位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品生产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宣传等。

5.学院班车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车辆性能,驾驶人证照与驾驶车型是否相符,班车行驶路线与停靠站点是否按制度落实等。

6. 建筑施工及装修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对在建工程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装饰装修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违章操作电焊或切割作业以及施工人员混杂影响施工安全的立即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恢复原状及清理人员等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宿舍和食堂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核查假期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7. 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情况。在假期前开展针对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查自纠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按照学院安全检查要求,针对本部门管辖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学院将组建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工作安排如下:

(1)检查组组长:赵阳  副组长:张樑

检查组成员:检查前一天通知。

(2)检查时间:2019年1月24日下午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2.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3.请下属分院按照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

 

工程师学院安全保卫部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