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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07 阅读数:7831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项目制培养要求,注重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讨论,特制订以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 巍  吴 健 

副组长:陈丰秋 赵 阳

成员:俞小莉、傅建中、金心宇、杨家强、唐任仲、赵张耀、

刘 翔、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刘 翔 

电话:0571-87096626  邮箱:zjulx@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工四号楼602室,邮编:310015

 

二、       成立各项目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       招生名额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的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招生名额如下表:

工程师学院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招生计划

项目名称

招收领域

统考招生计划数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

机械工程

7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

控制工程

9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

电气工程

7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

电子与通信工程

4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

动力工程

8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

光学工程

3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

电气工程

11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

动力工程

6

移动智能物联网

电子与通信工程

10

移动智能物联网

集成电路

2

移动智能物联网

计算机技术

8

小计


75

四、       复试资格及说明

1、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规定的工学【08】分数线(英语一55、政治55、数学一85、业务课二85,总分330)和我院各项目及其招收领域的统考研究生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公布复试名单。

2、  我院实行总高单低补分政策后进行减分处理。

3、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五、       复试形式及复试内容

我院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1、笔试: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计算机技术机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各项目及其招生领域的笔试要求参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19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复试阶段的笔试说明》

      2、面试及各部分比例: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交流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30%)、专业综合能力(30%)、综合素质(20%),满分100分。

      3、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原则:一志愿考生优先,各项目及其招生领域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

     七、调剂原则

我院坚持院内相同领域优先、一志愿优先调剂原则。

      1、领域优先。进入我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可申请院内不同项目相同领域之间调剂,不同领域之间不进行调剂。

      2、院内优先。当参加我院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不能够满足某一领域的招生计划时,则优先调剂报考我院该领域的符合学校工科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根据缺额按不超过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按同样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调剂专业学院考生。经院内调剂后,当我院一志愿考生还不满足某一项目及其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时,则通过对应专业学院进行调剂录取,对参加专业学院全日制复试且申请调剂我院该项目及其招生领域的考生,按对应专业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办法进行调剂录取。

     八、其他事项

      1、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拟录取的全日制(项目制)考生不得再自行申请调剂其他高校。

      2、拟录取名单由我院统一在院网上发布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