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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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团支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团员提出申请,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团支部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要求,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各团支部在开展“推优”工作过程中,应杜绝短信(微信/QQ)投票等违规做法。
3.学院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推优”名单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4.学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
二、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请各青年团员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所在团支部;请各团支部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团委。
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入党申请书(纸质版手写)
联系人:吴春霆
联系电话:88285051
联系地址:城市学院北校区理工科四号楼109
邮箱:wuchunting@zju.edu.cn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