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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第一批)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07 阅读数:775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研究生:

学校学工部、研工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申请2019年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第一批)》(点击链接),请有需要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2.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

3.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514日前提交至学院学生事务部(地址:城市学院理四109)。

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2.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补助金的审批、具体时间安排等详见学校通知。

 

联系人:吴春霆, 88285051,wuchunting@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


     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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