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拟录取定向工程博士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6.21
阅读数:2743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2019级拟录取定向工程博士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要求,工程师学院将对2019级拟录取定向工程博士生开展政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政审面向由专业院系复试并公示拟录取的2019级全体定向工程博士生。
2.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到有关单位进行政审,并将《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表》于2019年7月10日前寄回;如办理部门不认可彩打扫描件,请发邮件到指定邮箱:0917507@zju.edu.cn,我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寄出政审函原件
3.寄送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工程师学院理工科四号楼109办公室(学生事务部冯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88285051;邮编:310015。
4.为避免邮件丢失,请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寄送。
5.政审常见问题,请查看《政审常见问题梳理》(附件2)。
附件:
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