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
根据校团委《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点击链接)要求,现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未参加或未通过发展对象培训班的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注册:9月26—2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学院将于9月29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
2.集中教学环节:10月18—20日(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3.结业考试环节:11月1日(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学院层面的教育与考核等。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学党章,守党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党纪与廉洁教育》等,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影视课教学。
(二)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包括日常理论学习、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出卷,学院统一安排测试及阅卷。
(三)教学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平台。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请假申请表详见学校集中教学通知附件)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校区团工委。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学院层面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在教学环节前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学院团委,并自行补学该教学环节;学院日常理论学习环节由学员使用“学习强国APP”自行完成,各学员需在结业考试前完成不少于200积分的理论学习。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学员注册时,院系选择请选择“工程师学院”。
2.学院教学计划将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www.youth.zju.edu.cn/dangxiao)上发布。
3.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如有疑问,请咨询:工程师学院团委:吴春霆 88285051,wuchunting@zju.edu.cn;校团委组织部:夏雷88982812,蒋雨婕18258836526,邮箱:zjgzzb@zju.edu.cn。
附件: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