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28 阅读数:952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学员:

根据校团委《关于举行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点击链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111日(周五)18:30-20:30

二、考试地点

城市学院理工科4号楼614615教室

三、考试形式、题型及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校团委通知《关于举行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学员结业信息核对: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考核信息有疑问,请携带本人校园卡,于1029-31日期间,到紫金港剧场B317申请查看自己的签到视频;学员若对自己的“院系出勤”“实践环节”“结业论文”考核信息有疑问,请于11117:30前向学院团委(地址:理四109)申请核对;学员若对自己的“考试成绩”考核信息有疑问,请于113-4日向学院团委申请核对。以上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2.学员缓考申请:根据培训通知规定,仅因病(须有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因事(一般只批准代表学校参加重大赛事活动,须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员,须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并于11117:30前将缓考申请表递交到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剧场319办公室);如考试当天出现临时突发情况无法参加考试,可于11217:30前递交缓考申请表。缓考资格的申请结果,学员可于114日之后在系统中查看,经批准具有缓考资格的学员,可随下一期培训班学员一起参加结业考试。

 

未尽事宜,请联系: 

工程师学院团委:吴春霆,88285051wuchunting@zju.edu.cn

校团委:卢思颖88206673,蒋雨婕18258836526zjgzzb@zju.edu.cn

 

附件:1.考生守则

      2.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