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新建楼宇名称征集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更好地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向学院师生开展工程师学院新建楼宇名称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征名对象
工程师学院新建楼宇,包括教学楼群、实验用房、食堂、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等,详见附件一。
二、赋名原则
1.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名称优美平实,富有寓意,文辞精炼,辨识度高并提供说明解释。
2.综合考虑校史校情、学校办学理念与师生精神风貌、工院特色等因素,赋予名称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凸显大学的文化价值与追求。为相同或相近属性的一组对象拟名,同组名称中如能有一个核心字予以贯通则更佳。
三、应征要求
1.作品征集即日开始,收稿截至2020年1月6日17:00。请从学院官方网站(http://pi.zju.edu.cn/)等处关注本启事,下载征名表等附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后发到指定的收稿电子邮箱zyj0405@zju.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楼名征集+姓名(个人或团队)”。
2.应征方案中的名称内容要符合本案赋名原则,并为所拟名称提供简单的意义诠释或解读说明。
3.征名对象分为A部分和B部分(详见附件一),参与个人或团队可选择A部分或B部分命名,也可选择两部分整体命名,须完成对所选部分中的所有楼宇命名。
四、其他事项
1.入围的应征方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本次楼宇名称征集活动由学院综合事务办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和解释。投稿方案经初选入围后,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等次及中选方案(楼名方案可以在获奖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3.中选方案知识产权归属学院所有。
联系人:
毛 琪 0571-87072966
缪海锋 0571-88285051
本次征名活动面向学院师生开展,欢迎踊跃参加
工程师学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