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浙江大学党校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7 阅读数:212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

根据校团委《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请点击链接)要求,现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未参加或未通过发展对象培训班的研究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注册:416-1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附件);学院将于421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2.集中教学环节:428-510日(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3.院系教学环节:515日前(具体另行通知)

4.结业考试环节:5月中旬(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学院层面的教育与考核等,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和结业考试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http://www.uucps.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号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同时也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和6学时的选修课程。

(二)院系层面的教学环节。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不少于8学时。

(三)结业考试:采用在线考试。

(四)自学资源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版;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学员注册时,院系选择请选择工程师学院

2.学院教学计划将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www.youth.zju.edu.cn/dangxiao)上发布。

3.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如有疑问,请咨询:工程师学院团委:吴春霆,88285051wuchunting@zju.edu.cn;校团委组织部:卢思颖,88206673,周梦涛,18868108133,邮箱:zjgzzb@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工程师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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