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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5.19 阅读数:2774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将对拟录取新生开展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说明

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附件2)到有关单位进行政审和调档。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二、时间安排

1.拟录取新生政审表请在202061—15日间寄达。

2.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档案材料(党建材料一般放入档案中)请于202071—31日间寄达。

3.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如下:应届毕业的 2020级新生,建议在630日左右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应届毕业的 2020 级新生,建议在8月底至9月初到基层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因人才市场调档等原因需要提早开具,应不早于630日。

三、政审、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注意事项

1.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邮编:315048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56;邮箱:nbxq003@zju.edu.cn

2.档案接收信息补充说明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S313

档案接收地邮编:315048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朱慧兰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4-27830656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档案需通过邮政机要件、EMS或顺丰寄送。

3.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由省内转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作委员会。

2.由省外转入(包括安徽省):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作委员会。其中,由安徽省转入的请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作委员会,并在纸质介绍信中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时生成的唯一码。

4.注意事项

1)政审意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并盖章。

2)办理单位要求提供政审函、调档函原件的,请发送本人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到nbxq003@zju.edu.cn邮箱,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3)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请务必发送邮件到nbxq003@zju.edu.cn,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及寄送信息。

四、咨询电话

1.调档、政审相关:朱老师,0574-27830656

2.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蒋老师:0571-87096717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pdf

                    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pdf

                    3.政审及调档常见问题梳理.pdf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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