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1年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5 阅读数:11274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21年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卓越培养项目的培养要求,注重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包 刚、陈丰秋

副组长:王 征  沈 哲

成员:卜佳俊、赵张耀、俞小莉、傅建中、金心宇、杨家强、钟 崴、王殿海、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蒋 莹 电话:0571- 87096717邮箱 jiangying610@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工四号楼602室,邮编:310015

 

二、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各卓越培养项目成立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遴选及审核。

2、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我院遴选和审核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在申请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的前提条件下,重点关注申请者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包括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通用竞赛的获奖情况、科研训练实践项目、英语水平等情况。

 

四、复试形式及复试内容

我院的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五、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申请材料和面试考核进行评价,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项目及其招收工程领域)择优录取。推荐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院。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9月26-29日

  9月26日  人工智能药学项目(人工智能领域)

  9月27日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智慧能源项目、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

  9月28日  机械人与智能制造项目二组、空天海高端制造项目、NGICS大平台项目、医疗健康创新项目。

  9月29日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智慧交通项目、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二组、高端化学品项目、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

  待定:人工智能药学项目(新药创制工程)、新药创制工程项目。

2、各项目复试资格通过钉钉群通知,请考生将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绑定钉钉,并留意钉钉通知;并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请仔细阅读: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浙江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