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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数:3561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请点击链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团支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团员提出申请,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团支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3.学院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推优”名单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4.学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

二、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请各团员10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所在团支部;请各团支部10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团委。

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另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

3.《入党申请书》(纸质版手写)。

三、其他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须使用通知附件最新版本。2016年后发展的团员需填写团员编号(之前发展的可不填),团员编号详见“智慧团建”。

 

联系人:郝帅旗

联系电话:0571-88285051

联系地址:城市学院北校区理工科四号楼109

邮箱:shuaiqihao@zju.edu.cn

附件: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doc



 

工程师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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