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2021年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关于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的要求,我院说明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对象
1、我院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报考工程师学院的全日制(项目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
2、双院制管理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由信电学院、光电学院、能源学院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包括: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光学工程、动力工程。
宁波分院拟录取推免生请咨询宁波分院0574-27830656。
二、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本科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邮寄地址
请将体检表于2021年1月12日前通过 EMS或顺丰快递寄到工程师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收件人和邮寄地址: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教学部 张老师 电话0571-88281621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工四号楼608室,邮编:310015
四、关于档案接收信息(除宁波分院外)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档案接收地邮编:310015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档案接收人:戴老师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1- 88285051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五、学院各部门联系电话:部门电话
招生咨询:0571-88281621,邮箱:gcsxyzs@zju.edu.cn
工程师学院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