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三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1.16 阅读数:1197 来源:工程师学院

浙江三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支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建设发展,加强双方在高端人才培养、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创新等方面合作共赢,奖励学院品学兼优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院设立了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三力奖学金。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8级、2019级非全日制非定向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学领域研究生。

二、奖励设置

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10000元;

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5000元;

三等奖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品学兼优。

2.符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关于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3.到浙江三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半年以上生产实习或者参与浙江三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科研课题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三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三力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120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佐证材料1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学生事务部(地址:城市学院理四109办公室,邮箱weishundai@zju.edu.cn)。导师意见、德育导师意见如未能签署,可暂时不填。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99月至20208月之间。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组织统一面试答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院公布最终获奖人员。

五、其他

因疫情影响,学校统一暂停春夏学期研究生专业实践。为做好评奖评优中专业实践成绩计分工作,经学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审议,具体办法如下:

1)对已完成专业实践答辩的全部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取平均分,以此作为专业实践分计算基点;

2)对于完成专业实践答辩的同学,成绩高于平均分的专业实践加分:(专业实践成绩—平均分)*0.4

3)对于已取得专业实践成绩,但等于或低于平均分的,和未取得专业实践成绩的同学一样,视作合格,不计专业实践加分。

 

联系人:戴伟顺

 话:0571-88285051

 箱:weishundai@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三力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19-2020学年三力奖学金申请汇总表.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