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2.08 阅读数:3430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82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专业实践训练管理,提升专业实践训练质量,重点检验专业实践训练行(企)业项目研究进展与收获,结合工程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确认

工程师学院专业实践训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专业实践考核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同学,请根据“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安排网上确认流程”(见附件1),于20201210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二、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名单

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将于20201220日(周日)在工程师学院理四举行,参加答辩名单详见《工程师学院2020年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分组名单》(见附件22020年1211日公布),请同学们于8:30前到休息室(工程师学院理四525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到所在答辩教室按顺序参加答辩,要求全程旁听本组所有同学的现场答辩。

三、答辩考核要求

1.研究生以现场答辩考核形式进行,着重考察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训练整体情况和专业实践训练收获。答辩专家结合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整体情况汇报、训练收获总结、答辩表现等情况,按照《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考核专家评分表》(见附件3)对应的参考标准进行考核评价。研究生汇报10-15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

2.研究生现场答辩汇报PPT请于1219日中午12:00前,以答辩批次+答辩专业+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答辩秘书处,答辩秘书的邮件名称将在《工程师学院2020年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分组名单》中予以公布

3.答辩前研究生须向学院递交《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报告》原件一份,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和复印件1份。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在理四525休息室向现场答辩资格审核老师提交。

4.资格审查时,研究生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答辩教室,隔位就坐,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

四、咨询联系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062172

 

附件1: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网上确认流程.docx

附件2:工程师学院2020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批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会分组名单终稿.xls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现场答辩考核专家评分表.doc

 

 

教学管理部

                                                               2020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