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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25 阅读数:893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做好本年度的选拔工作,工程师学院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院评审办法

1. 学院成立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面负责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流程安排

第一批:

2021年2月20日前:学生在系统中完成资料上传

2021年2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2021年3月2日前: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第二批:

2021年4月4日前:学生在系统中完成资料上传

2021年4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2021年4月18日前: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注意:

  请申请人根据国家留基委网站(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上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确定自己是第一批还是第二批。

  第一批:

  包括留基委网上正式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的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士、艺术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及外语高层次项目、其他同期合作项目等。

  第二批:

  包括留基委网上正式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的项目,主要是高水平项目个人和所在单位渠道的联培博士。

  其他项目:留基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3月31日之前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选派原则、申请人条件、申请类别及要求、申请及选拔程序、派出与管理、资助办法、重点提示及相关附件下载均参考研究生院发布《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21228

联系方式:教学管理办公室王老师    电话:0571-88285591    邮箱:wang_d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