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温馨提示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14 阅读数:1162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同学:

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周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建议各位同学在此期间合理饮食,规律作息,认真复习备考。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安排与考场纪律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选课研究生情况,在考试周期间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在征得所有选课研究生同意、报教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后,任课教师也可在考试周之外的某一时间段安排期末考试。

未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研究生不单独组织补考,需重修此课程。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个人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研究生
类型

课程名称

考试
形式

主考
教师

考试人数

所属专业类别
(领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全日制

模拟与混合集成电路设计

闭卷

屈万园

33

集成电路工程

4月27日
9:00-11:00

E-103

2

全日制

数学建模

开卷

杨启帆

107

全日制研究生

4月29日
9:00-11:00

理3-117

3

全日制

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技术

开卷

王亦兵

38

智慧交通项目

4月29日
13:00-15:30

C-101

4

非全日制

现代控制理论

闭卷

王建全

32

电气工程

4月29日
13:00-15:00

E-103

二、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或身份证,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有序入座。入场后请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老师随时查验。除必备文具外,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置于监考老师指定地点。

考试正式开考后,迟到超过20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过程中服从监考老师指挥,监考过程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7〕18号)(附件1)执行。

三、其他

关于考试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教务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慧婕;联系电话:0571-88294578;E-mail:lihj@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