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请点击链接)精神,决定开展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浙江大学团内评奖评优评选条件》(附件1)。
2.评选名额
(1)优秀团员: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学院当前“智慧团建”系统中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确定优秀团员推荐名额,具体详见《优秀团员推荐名额表》(附件2),校级优秀团员需在院级优秀团员中推荐产生。如团支部出现剩余名额,则由学院统筹安排。
(2)优秀团干部:各团支部优秀团干部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可推荐校级先进优秀团干部不超过1名;学院挂职锻炼团干部不占团支部推荐名额),校级优秀团干部需在院级优秀团干部中推荐产生。校级先进优秀团干部经学院评审后,推荐不超过30名至校团委。
(3)校级先进团支部、院级先进团支部总推荐名额各不超过4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校团委《关于开展献礼建党百年“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5月上旬前完成组织生活会,以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基础,民主推荐2020-2021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学院团委要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请各团支部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类推荐表(附件4),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ngnazhang@zju.edu.cn邮箱。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相关材料至校团委。
联系人:张老师,0571-88285051,jingnazhang@zju.edu.cn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