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新增仪器收费标准(第二批)的公示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19 阅读数:1356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对工程师学院大型仪器有偿服务平台拟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21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宣老师,联系电话:88208991

Email:sysb@zju.edu.cn

附件:工程师学院大型仪器有偿服务平台新增仪器收费标准公示(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