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2021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31 阅读数:727 来源:工程师学院

有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宁波分院,以下简称研究生):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工程师学院遵照学校的要求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制,对申请2021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2018级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1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2017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1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2016级已获结业证书申请2021年秋季学位授予的结业生。

★★★注:2018级学籍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四个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本“通知”附件1:“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检查、完成相关内容,无需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工程师学院的预答辩(预审),但须按各专业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毕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各专业学院网页)要求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

二、申请要求

1.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

2.进行预答辩(预审)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附件2)格式要求撰写。

3.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校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

1.具体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方式。

(1)动力工程专业,必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与导师联系,参加所在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

(2)控制工程专业,必须与导师联系,参加所在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

(3)光学工程专业,必须参加光电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预审,具体请及时关注光电学院相关通知。

(4)机械工程专业,必须参加工程师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预审。

(5)其他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可参加由导师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确定。

导师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附件5)的要求,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②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每篇论文由3位专家评阅,预审结果以评阅专家意见为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要求、方式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领域

工程师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

专业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

动力工程专业
/
控制工程专业
/
光学工程专业
/
机械工程专业

/
其他专业
参加由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或参加工程师学院组织的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确定)


★★★注:

2017级、2018级研究生和2016级结业生,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的无需再申请本次预答辩(预审)

2.参加所在各学科点、研究所组织预答辩的动力工程专业、控制工程专业的研究生,或参加由导师组织预答辩的其他专业的研究生,预答辩通过后,务必请于2021年7月5日前,将“预答辩记录表”(附件3)扫描(PDF版)件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命名、预答辩专家酬金表(附件4)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专家酬金)”命名,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

3.申请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研究生,请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附件6),预审登记表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审登记表”命名,格式为PDF版;预审论文以 “学号+姓名+专业领域+论文题目”命名,预审学位论文必须隐名处理,格式为PDF版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以上两个PDF文件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7月5日前,招生与学位办公室将学位论文预审结果及评阅专家对预审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以邮件方式反馈至对应的研究生(同时发送至预审未通过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校内导师)

四、对学位论文未通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及安排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确认同意后,下一季度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参加预答辩(预审)

五、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591;E-mail:wang_dw@zju.edu.cn)

2. 实践、科研成果要求(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285083;E-mail:rqluo@zju.edu.cn

3.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要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660;E-mail:cugzhangjun@zju.edu.cn

 

附件:

     1.   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docx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浙大研院【2008】17号)

3工程师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4预答辩专家酬金表

5.《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

6.《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

 

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