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办公室关于2021年暑期相关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浙大校办〔2021〕7号)相关要求(请点击查看),现将学院2021年暑期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为7月9日—9月9日;9月10日研究生老生报到注册、学年小结;9月11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12日参加2021级研究生开学典礼,9月12日开始参加贯穿秋冬学期的研究生新生适应性教育;9月13日起秋季学期开始上课。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尽早做好返校计划,及时报到注册。
二、日常生活安排
1.住宿安排
暑假期间至善楼及精诚楼学生宿舍正常开放,假期离校、返校请及时到宿管处登记。
2.食堂安排
即日起至7月21日,各食堂正常营业;
工程师学院食堂(休闲餐厅)暑期正常营业;
第二食堂(南校区)8月13日至9月1日暂停营业,9月2日恢复正常营业;
第三食堂(北秀食堂)、学苑餐厅7月22日至8月12日暂停营业,8月13日恢复正常营业。
3.超市安排
教育超市体育馆店(位于城市学院南校区)正常营业,联系电话:88018484,营业时间:7:00—21:00;
教育超市北秀楼店即日起至7月20日正常营业,暑期营业情况未定。
4.班车安排
请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1年暑假期间研究生班车有关事项的通知》(请点击查看)。
三、假期安全
1.疫情防控安全。暑假期间仍需每日健康打卡,连续三天未打卡者,系统将自动取消蓝码。期间,学院将于每周二、周四上午审批蓝码,其他时间不予审批。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院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学院视情况酌情审批。
请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不聚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社会交往活动。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如因课题项目等原因需离省的,请提前征得导师同意,并向学院辅导员报备。
暑假期间如出现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学院辅导员老师。工程师学院医务室暑假期间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8:30-16:30,医务室电话:88018511。如有急诊请自行前往浙大校医院就医。
2.校内住宿安全。留校同学请勿在寝室内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以免引发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寝室内切勿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要注意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如遇可疑情况,请主动查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或安全保卫处报告。
3.实验室安全。暑期仍在实验室的同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使用规则操作,注意用电、用火、用气、用水等的安全。
4.出行安全。骑行电动车务必带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请勿出行;回家及返校请乘坐正规交通工具,切勿乘坐私人“黑车”或可疑网约车;外出旅游,务必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同时注意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旅途中要随时与家人、同学保持联系,告知近况和行踪。
5.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寝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保管好自己的校园卡、学生证等证件以及宿舍的钥匙,切勿将证件和钥匙转借他人或请他人保管;银行存款务必使用个人密码,银行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以防冒领及密码窃取;注意防范网络诈骗,切勿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6.遇到突发事件,请同学们务必保持冷静,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向辅导员报备。学校各校区及城市学院报警电话如下:
紫金港校区保卫办: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86592777
城市学院安全保卫处:13758258243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