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及始业教育培训相关安排的温馨提醒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08 阅读数:8845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2021级新同学:

现将工程师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及始业教育培训相关安排提醒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1911(周六)8:30—17:30

报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位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具体报到地点:工教一101/103教室(从工教五门厅进入,左转通过连廊到达报到地点)。具体详见《工程师学院新生报到校园示意图》(附件1)。

二、进校注意事项

1.家庭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学生本人自驾车等车辆一律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门(石祥路269号)进校;行人可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门(石祥路269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南门(湖州街50号)进校

2.新生进校进行亮码(浙大蓝码)、测温,无异常后进校报到;因疫情防控要求,不鼓励私家车、自驾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进入校园。

3.确有需要家庭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送新生报到进入校园的,车辆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门(石祥路269号)进校,全日制学生在至善楼(宿舍楼)门口下客(即下即走,家长等校外人员不下车),非全日制学生可在工教四北侧路口下客(即下即走),按照规定线路直接从校园西门(东教路)驶离。

4.新生如确需本人自驾到校的,须事先报学生思政办审批,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门(石祥路269号)进校,凭浙大蓝码停入学院地下车库(约200个车位),停满为止。

三、特色暖心服务

1.迎新咨询及行李运送:学院在北校区北门(石祥路269号)附近西侧空地、北校区南门(湖州街50号门)附近西侧空地,安排迎新咨询点。新生可以携带报到必须的小件随身行李,将大件行李在迎新咨询点登记标识后,由工作人员协助运送到至善楼(宿舍楼)门口的行李放置点,待报到注册、核酸检测和参观活动等环节完成后,持凭据到行李放置点领取。

2.接站安排:浙江大学在火车东站、火车城站、火车南站安排接站,新生本人可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照片乘坐接站车,接站时间为9116:0016:00

另外,杭州市公交集团为学院新生开设返校专线。发车时间:9119:00-17:00(每小时一班,免费乘坐);发车地点:火车东站东广场发车(93路旁,车前设指示牌)。

四、报到材料查验及上交

报到现场需查验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所有查验材料请务必提前准备好。报到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材料清单及说明

全日制新生

非全日制新生

报到验证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

报到验证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

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材料1-3(原件)

材料1-8:其中材料1-3复印件各1份,材料4-8需要原件

材料9:报到手续完成后,由学生本人递交

材料1-3(原件)

材料1-5:其中材料1-3复印件各1份,材料4-5需要原件

材料2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材料3硕士生:本科学历证书(工程管理硕士可携带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博士生: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材料4: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发放的《实验室安全手册》第30页),填写个人信息并本人签名,911日新生班会暨德育导师/班主任见面会发放。

材料5体检报告

材料6: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转入需提供纸质介绍信,省内转入直接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接,无纸质介绍信)。

材料7:户口迁移证(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填写在右上角)。

注:户口迁移由工程师学院统一协助办理,还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注意提醒学生: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材料8:工程师学院2021级新生重要信息确认表(需本人签名,911日新生班会暨德育导师/班主任见面会发放填写)。

材料9:经济困难研究生及绿色通道相关材料(由学生本人交至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

请按照《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级全日制(含项目制)新生报到注意事项》(请点击链接)准备相关材料。

注:(1)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当日班会上发放并填写;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新生登记表拟于报到后1个月内提交;1张照片备用;(2)体检报告可待学院1015日集中体检后再交。

五、报到流程及住宿安排

    1.报到流程:详见《工程师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流程》(附件2),其中911日晚上举行新生班会暨德育导师/班主任见面会。

2.住宿安排

1全日制新生:报到当天直接前往学生宿舍(至善楼)大厅办理入住手续。宁波分院新生宿舍安排请咨询宁波分院。

2)非全日制新生:新生报到期间可住宿惟学楼2号楼(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允许住宿)。惟学2号楼采用酒店式公寓管理模式,二人一间,学生按120/间·天收费(前台电话:0571-88003111),入住时请到一楼服务台办理手续(需自行携带牙膏、牙刷、梳子等生活用品)。

六、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相关安排

详见《工程师学院2021年迎新及始业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附件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参加浙江大学2021级研究生开学典礼的学生,91217:10在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风雨操场(二食堂)北侧广场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浙大紫金港校区,请携带浙大校园卡入场。

七、工商银行卡领取

工商银行卡用于发放奖学金、补助等,具体安排如下:

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

具体安排

联系人

911日白天

工教一102/105/107

学院研究生新生可现场申领工商银行卡

郝帅旗

13336195598

八、新生体检

每位新生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是新生复查的项目之一。

校医院在工程师学院的体检时间:1015周五8:00-14:30,地点:工程师学院教室(具体待定)。注意事项:抽血不需空腹;新生体检费60元;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笔和照片1张。

新生也可参加其他校区在其他时间段安排的新生体检,具体详见校医院网站通知(玉泉、紫金港校区体检使用浙大校园卡支付);定向新生可自主选择校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校外医院体检的请将体检单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1.相关缴费: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进行缴费。缴费办法详见2021级新生缴费办法》(附件4)。

2.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工程师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本部:张老师,邮箱:jingnazhang@zju.edu.cn

宁波分院:高老师,邮箱:nbxq004@zju.edu.cn

台州分院(筹):郭老师,邮箱:guoll@zju.edu.cn

衢州分院:周老师,邮箱:yulizhou@zju.edu.cn

3.2021年学生杭州市大学生参保费缴纳通知、新生参保及申领市民卡须知、新生参保流程等通知,请及时关注校医院通知(网址:http://zdyy.zju.edu.cn/

4.校园卡充值:浙江大学校园卡,通过支付宝一卡通进行卡号绑定注册充值;工程师学院校园卡,下载易校园”app,进行注册充值,缴纳宿舍水电费等(因工程师学院校园卡采用的是浙大城市学院管理系统,选择学校时请选择浙大城市学院

5.校园快递点

快递名称

取货点

EMS、邮政、京东天猫圆通申通、韵达、百世

城院北校区菜鸟驿站(求真一号楼下

顺丰

送件上门

中通

吉瑞国际大厦(校外,近城院北校区东侧门)

注:1.因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快递可能会有调整,具体请以快递公司相关通知为准;2.取货点为城院北校区菜鸟驿站的,收件地址请写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

6.上网说明:登陆http://myvpn.zju.edu.cn,自助办理VPN账号开通和充值。无线网络请在校园内搜索“ZJUWLAN”或“ZJUWLAN-NEW”,在网页认证界面输入浙大VPN账号密码;有线网络需安装VPN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zuits.zju.edu.cn/2017/0622/c12077a629723/page.htm),通过账号和密码认证上网。

7.宿舍相关问题:出现网络、热水及其他宿舍相关问题,请及时到宿舍楼宿管处报修。

8.运营商服务:新生报到期间,可到浙大城市学院校园各运营商办理套餐。

1)移动:方经理(13588852070),位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秀楼一楼。

2)电信:吕经理(18958130321),位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北秀楼一楼。

3)联通:陶经理(15657177800),位于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田径场西侧楼房(第一食堂对面)。

9.信息咨询及发布:请关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http://pi.zju.edu.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最新通知。

 

学院二维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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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微信公众号

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

10.新生复查11月底前完成复查,具体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1-88285051,邮箱:jingnazhang@zju.edu.cn)。

 

附件:

附件1:工程师学院新生报到校园示意图.pdf

附件2:工程师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流程.pdf

附件3:工程师学院2021年迎新及始业教育培训工作安排.pdf

附件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缴费事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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