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12 阅读数:110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请点击链接)要求,现将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 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取得过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或创新实践成果;

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学院共有硕士生和博士生推荐名额各1名,将依据申请情况择优推选。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仅限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材料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材料3: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具体详见“佐证材料模板”(附件3)。

材料4: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文档,要求:①按上述附件123的顺序;②无需封面与目录,无需标页码;③字体等模式请遵照模板,注意美观;④命名格式:班级+姓名。

请于915日17:00前将整理完成的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zyzml@zju.edu.cn,纸质材料(其中附件12需个人签名)交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学院行政楼200)。

三、评审程序

1.经个人申报,学院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学院竺可桢奖候选人。

2.学校经首轮评审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最终获得者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其他

1.被推荐人所使用之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奖资格。

 

联系人:章煜,0571-88285051zyzml@zju.edu.cn

 

附件: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模板).doc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xlsx

         附件3:佐证材料模板.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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