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课程教学环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16 阅读数:2029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课程负责人、研究生: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确保在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温馨提醒各位同学提高警惕,持续做好日常防护工作。现将本学期课程教学环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校上课要求

1.研究生应始终保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来校上课必须持有浙江大学通行码(蓝码),上课时佩戴口罩;

2.因居住地在省外或14天内途径省外地区导致蓝码失效的研究生,应在来校上课前,按浙江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在“浙大钉-浙大通行码-学生通行码申请”栏目重新申请蓝码(须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获批后进校;

3.因研究生本人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相关旅居史(包括途经),或接触过相关地区来访人员,或确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申请蓝码返校上课,务必向课程负责人邮件请假(课程负责人邮箱见附件1,未请假按旷课处理),并按上课时间通过“智云课堂”远程参加线上线下课程,网址:http://classroom.zju.edu.cn/(“智云课堂”使用说明见附件2)。

二、信息反馈机制

若教室上课时发现身边同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自觉发现有发热症状时,课程负责人和研究生应第一时间拨打城市学院医务室值班电话(88018511),同时告知物业管理人员(88281626)。

三、应急处置机制

1.发现异常情况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对所在教室及相关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并将异常情况人员在安全防护的前提下,转移至校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测。对于异常情况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由学院、研工等部门组织排查和通报。

2.所在教室当天的其他课程更换地点或重新安排,并及时通知师生。

3.所在教室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杀。

 

联系人:李慧婕老师,88294578,lihj@zju.edu.cn。

 

附件:  

附件1 非全日制课程负责老师联系邮箱.xls

附件2 浙江大学智云课堂使用说明.pdf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