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2 阅读数:1131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工程师学院未参加过学校或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形式及报名方式

时间:20211114日(周日)9:0018:00

地点:工程师学院行政楼118报告厅

报名方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lUojJG。报名截止时间:202111717:30

三、培训安排和内容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及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等。

1.学院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学习党章和党史等。

2.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除学院集中培训外,还应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少于1次,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学院集中培训以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为学习辅导材料。同时,推荐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等作为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四、培训要求与考核

1.本次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各学员安排好相关学习和工作,确保全程参训。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集中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和主题实践,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中心明确,紧密结合培训内容和个人实际,语言朴实,不少于1500字。如发现抄袭等现象,则考核不合格,并向所在党支部通报。

3.各党支部组织审核把关本支部参训学员的学习心得体会(需签名),于1126日前统一交至学院团委(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学院团委将纸质版学习心得作为《思想汇报》归入个人党建档案。

4.本次培训采用“学习强国”进行日常理论学习。

5.校团委和学院团委综合考虑集中培训参训情况,以及学习心得和结业考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由本人妥善保管,复印件归入个人党建档案。

 

联系人:郝帅旗,0571-88285051shuaiqihao@zj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