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及“对标争先”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通知精神和《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 号)要求,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及“对标争先”建设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全体党支部
二、工作内容
(一)各党支部围绕“党建业务互融互促,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发展阶段使命愿景大讨论的成果,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视、总结、提升,填写《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附件1)。
1.工作理念的融合方面。主要聚焦:支部师生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关注学校学院发展,经常讨论本单位重要事项,围绕校院改革发展和使命愿景建言献策。
2.组织设置的融合方面。主要聚焦:党支部设置科学合理,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教工党支部要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为内设教学研究机构或研究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学生党支部要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如研究生德育导师、优秀年轻干部等)、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3.工作机制的融合方面。主要聚焦:党支部参与事务管理和重大问题决策的机制明确。创新“党建+”协同联动机制,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个环节配合紧密。
4.互融互促的成效方面。主要聚焦:党支部服务校院中心工作和引领事业发展扎实有效。党建业务融合发展的榜样作用明显,形成特色工作机制、典型案例、工作品牌、育人载体、研究成果等。
(二)各党支部对照《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号)要求,逐项对照、逐项自查,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填写《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表》(附件2)。
三、具体安排
(一)2021年12月17日(周五)前,各党支部完成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和“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即附件1和附件2),教工党支部(含师生联合党支部)报送高天琪老师(gaotianqi@zju.edu.cn),学生党支部报送郝帅旗老师(shuaiqihao@zju.edu.cn)。
(二)2021年12月下旬,学院党委分线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支部互评打分、学院党委综合评定“对标争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90 分以上为优秀党支部,80—89 分为达标党支部,60—79分为基本达标党支部,60 分以下为后进党支部。原则上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党支部总数的30%。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参与“对标争先”评定等次。
依据评议结果,学院党委还将重点推荐1-2个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党支部,进行经验总结,撰写基层党支部工作案例。
(三)2021年12月-2022年1月,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
(四)2022年3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党支部进行抽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检查工作完成后,将作为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党支部(含师生联合党支部)联系人:高天琪,办公地址:行政楼315,联系电话:0571-87096717;
学生党支部联系人:郝帅旗,办公地址:行政楼200,联系电话:0571-88285051。
附件1-1:2021年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教职工党支部).xlsx
附件1-2:2021年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学生党支部).xlsx
附件2-1:2021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自查表(教职工党支部).docx
附件2-2:2021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自查表(学生党支部).doc
工程师学院党委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