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2019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14 阅读数:3678 来源:工程师学院

2019级各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及导师、研究生:

为保证2022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师学院2019级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研究生。

★★★ 注:2019级学籍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四个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与“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录入、审核、打印按本“通知”要求完成,其他毕业及学位授予环节须按各专业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各专业学院网页)要求进行。

二、学位申请手续办理(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1.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见学院网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培养过程与学籍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规范要求与实施指南》等通知),检查个人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读书报告、讲座听讲、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审核情况:(1)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必须先由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审核完成后,研究生以“姓名-学号-前置环节审核”命名邮件发送至邮箱wang_dw@zju.edu.cn,学院将尽快审核;(2)讲座听讲须满足至少8次,登录工程师学院系统(http://pisj.zju.edu.cn/login)填报;(3)开题报告按照统一开题结果填报,学院审核。

2.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并仔细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上传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确认。研究生提交(上传)pdf格式的隐名学位论文(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包括研究成果中的姓名,但需要注明作者排序及与论文章节的关系, 致谢和作者简介也无需出现在隐名版学位论文中)。学位论文信息录入里,“研究方向”必填;且最多可填2个研究方向,以中文分号分隔,总字数不超过17个字,1个研究方向最多只能8个字。

4.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每位研究生在“系统”中仅有一次查重机会,研究生点击“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现查重结果后,请立即下载查重报告并保存,以免研究生覆盖上传学位论文后查重结果消失。

★★★注:

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5%<查重率≤10%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再次上传“系统”(先请导师审核不通过,研究生再次上传后请导师再次审核通过),并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后请导师签字,扫描件(文件以“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命名)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

5.学院确认后,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3份双盲隐名评阅方式,由招生与学位办公室统一送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进行评阅。

三、创新成果审核

依据《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发〔2021〕32号)文件规定,研究生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的创新成果,是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学位论文是评价研究生独立完成创新成果并申请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若学位论文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评审平台双盲评阅总体等级评价全部为“A(优秀)“B(良好),且评价为“B(良好)的不超过1个,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则该学位论文无需提供其他创新成果佐证,论文答辩通过后可直接提出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

若未达到上述“条件”须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科研成果”栏目,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上传已达到经所在专业领域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培养方案中“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发〔2021〕32号)(若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的创新成果,完成后将填报创新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递交至班级学委,班级学委汇总后将材料递交至相关卓越培养项目初审后,再递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具体递交材料与流程如下。

1.递交材料要求:

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期刊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发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首页、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方“ 刊物级别”栏目中对应级别表格的截图。导师应在截图空白处签署“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被检索或为top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等”。

会议论文已录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并由校内导师核实并签字);已发表的须提供文章首页、发表证明,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由校内导师核实并签字;已检索的文章只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④软件著作权,若未注明研究生本人信息的,须由校内导师签字。

★★★注: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

⑤其他符合卓越培养项目培养方案创新成果要求的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递交流程:

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班级学委处。

班级学委填写《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创新成果汇总表》,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班级学委签名后递交至相关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

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初审后,将《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创新成果汇总表》经卓越培养项目首席专家(负责人)签字)及相关佐证材料递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室);请各卓越培养项目及时联系未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及校内导师,并请项目督促该校内导师做好研究生后续申请学位的指导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创新成果要求。

★★★注:以上材料所有需签字的部分都需要用签字笔签好。

四、学位论文答辩(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1.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评阅结果。“系统”内判定允许答辩后,由所在各卓越培养项目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工院发[2020]2号)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两份(双面打印,必须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申请书内信息不能修改,否则无效),贴好照片(2寸蓝底)。

★★★注:“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的评语”一栏由研究生所在支部书记填写、审核签字。

3.答辩前,研究生进入“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信息),并携带导师签字的《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到行政楼217室领取答辩表决票、盲审评阅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五、递交材料(2022年3月12日前完成)

将以下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217,截止日期为3月12日。

1.评阅书3份;

2.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网上下载);

3.独创性声明1份(网上下载)

4.答辩表决票

5.答辩记录1份(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教职人员担任

6.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中有C(一般)的论文还需提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7.“系统”中5%<查重率≤10%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

8.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第二次学位论文送审的同学须递交)

9.学位申请书2份,请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左侧两个钉。

10.装订好的学位论文1本。

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1-9项材料用燕尾夹夹好。

注:答辩专家评审酬金,由工程师学院统一发放,答辩结束后,由各学委负责汇总《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酬金》、《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答辩记录人酬金表》,电子版分别以“项目名称+答辩专家酬金表”、“项目名称+答辩记录人酬金表”命名后发至邮箱cugzhangjun@zju.edu.cn

六、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

通过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系统”查看),请同学们将学位论文终稿(含作者本人、指导老师签名页、“独创性声明”扫描页)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学位授予(毕业)环节全部结束。

★★★其他事项:

1.以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均可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浙江大学学位申请相关表格”中下载(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id=2246)。

2.有密级要求的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只需注明“另外提交”,若有疑问请向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唐老师(TEL:0571-87953105)或工程师学院张老师(TEL:0571-88285660)咨询。

3.联系电话、邮箱:

创新成果初审咨询请联系各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联系人。

王老师:88285591,wang_dw@zju.edu.cn(个人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前置要求)

罗老师:88285083,rqluo@zju.edu.cn(创新成果、专业实践)

张老师:88285660,cugzhangjun@zju.edu.cn(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等)

 

工程师学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