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18 阅读数:9403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实施方案》(院发〔2020〕10号,链接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110&id=3357)文件要求,为推进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工程师职称评审的衔接,针对性提升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程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仅限于学院归属的即将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定向研究生如归属公务员系列人员,不得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定向研究生如归属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时须征得所在事业单位同意。

二、参评基本条件

见链接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110&id=3357其中,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学分核算的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在“工程师学院管理系统”的“职称申请模块”中已关联,也可事先通过0571-88285083电话查询。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与初审

1.个人申报。凡即将在2022年3月份毕业的研究生,需在20223月15前申报;预计在2022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需在20225月31日前申报。申报过程如下:符合工程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含学位论文送审专家评阅结果还未反馈的)于规定日期前通过工程师学院管理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职称申请模块”进行申报,并根据以下佐证材料说明上传成果代表作扫描件(形成一个PDF文档,最多不超过3项);若有其他非代表作成果的,可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其他佐证材料”处

2.初审阶段。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下载打印《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同行专家业内评价意见书》(见附件1)【本人签字、完成“日常表现考核评价(定向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非定向生由所在班级德育导师签字)”】,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上所有电子原件扫描件材料和佐证材料一并形成一个PDF电子文档,同时以“申报工程师职称专业类别(领域)+学生姓名+同行专家业内评价意见书”命名上传至申报系统,原件顺丰邮寄或送至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佐证材料说明(以下所有原件审核后退还)

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近五年(即将在2022年3月份毕业的研究生,截止时间20223月15;即将在2022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截止时间20225月31日)取得的业绩(代表作)【成果所属单位不限,含产品与样机、专利(含申请)、著作、软件著作权、论文、标准、获奖、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送审专家评阅结果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体提交顺序要求如下(以下3-11项根据自己所报成果出具):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成绩表(初审通过后,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上传至“工程师学院管理系统”的“职称申请模块”中自行下载);

     2.学位论文送审专家总体评价表(申报人员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申请状态查询栏目的完整页面截图);

     3.论文扫描件包含封面、当前目录和论文首页(含收录证明);

     4.授权专利扫描件包含专利证书授权页;未授权专利扫描件包含专利受理书扫描件和专利请求书扫描件(含专利查询网址和申请信息完整页面截图);

     5.软件著作权扫描件包含著作权证书和登记申请表(其中登记申请表需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盖章);

     6.标准扫描件包含封面、版权页、发布公告、前言和目次;

     7.获奖扫描件包含显示单位和个人排名的获奖证书;

     8.著作扫描件包含封面、封底和版权页;

     9.纵向项目扫描件包含立项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企业项目扫描件包含项目合同(或立项文件)、申报人员排名及合同经费相关证明;

    10.成果转化扫描件包含企业证明材料(含成果技术说明、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人员排名及贡献说明和相关照片等,须转化应用单位签字盖章);

    11.产品与样机扫描件包含企业证明材料(含产品与样机功能及创新性介绍、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人员排名及贡献说明和相关照片等,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材料审核。学院根据评审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员有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申报人员需向学院缴纳校外行(企)业专家通讯评审费18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还需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根据用户操作使用手册(见附件3)完善申报信息。

(四)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学院根据参评人员所申报专业类别(领域),从对应专业类别(领域)校外行(企)业通讯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将该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寄送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分为“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三档;评审结果有2项“未达到”,或有1项“未达到”及2项“基本达到”的,终止该参评人员此次工程师职称评审;其他情况下,若评审结果有2项及以上“基本达到”、或1项“未达到”的,该参评人员在后续中评委评审中须进行现场答辩。

(五)中评委评审。中评委根据《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参考指标》(见附件4)、校外行(企)业通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参评人员现场答辩等情况择优评定,工程师职称评审经执行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获得实到会议评审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方为通过,执行评审委员会拟在6月底或7月上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人员在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已经明确不能在同期毕业并授予学位的,则终止该参评人员此次职称评审。

(六)公示发文。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中评委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最终评审结果由学院发文公布,颁发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用印的电子证书。

四、补充说明

(一)鉴于疫情原因,毕业前累计工作经历不到3年的2019级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如已经通过专业实践训练环节考核且成绩已经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实践训练时间认定还未达到1年,但截止至2022年3月15日(针对即将在2022年3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和2022年5月31日(针对即将在2022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实际专业实践训练时间已达到1年的,须另行提交尚未认定专业实践训练时间相关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报告》(附件5),该报告经本人签字并提交校外合作导师(或现场导师)和校内导师分别签署意见后,递交实践单位分管领导考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职称评审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将在2022年3月下旬和6月上旬再次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追加认定考核,此次考核成绩不计入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成绩。

       (二)在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中,专业实践训练环节考核成绩和学位课程成绩均只统计初次取得的成绩,重修成绩不统计;学位课程中英语免修按 80 分计算,五级制学位课程按优秀 90 分、良好 80 分、中等 70 分、及格 60 分计算。

五、咨询联系

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062172

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751125

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室

 

      附件1: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同行专家业内评价意见书.doc

       附件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用户操作使用手册个人用户版.pdf

       附件4: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参考指标.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报告.doc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