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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02 阅读数:414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研究生入学考试/考核成绩优异(含推免);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他校本科期间获得新鸿基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上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2)上一学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3)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1-2022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者不参评此次新鸿基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1硕士研究生。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3名,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分两次发放(2022年春夏、秋冬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3717:00前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aiqihao@zju.edu.cn),邮箱主题命名:姓名+新鸿基地产助学金。申请材料如下:

1.《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纸质)。

2.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800字以上,纸质)。

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

4.本科成绩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成绩单(各一式一份,纸质,成绩单应有盖章,且标注年级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

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2.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联系人:郝帅旗,0571-88285051shuaiqihao@zju.edu.cn

 

         附件1: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doc

         附件4: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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