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2年全日制(项目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14 阅读数:36255 来源: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2年全日制(项目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我院全日制(项目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本办法同样适用宁波分院、台州研究院、衢州分院、余姚机器人研究院的全日制统考招生。

 一、组织与领导

我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包 刚  薄 拯

副组长:王 征  沈 哲

成 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俞小莉、傅建中、汪宁渤、钟 崴、王殿海、唐任仲、钱超、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蒋 莹 电话:0571- 87096717邮箱 jiangying610@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15室  邮编:310015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规定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英语一55、政治55、数学一或数学二85、业务课二85,总分330;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管理类综合130、英语二65,总分230)和我院招收专业类别各领域(研究方向)的统考研究生招生数,按不超过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分同分时一起进入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政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扣减20分、25分,依次类推)计算各项排名。

退役大学生计划,占用国家专项计划名额。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的2022年全日制统考招生领域(研究方向)、名额、复试人数、培养地点见附件一。

 

我院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领域(研究方向)及其委托招生的对应专业学院如下:材料工程(材料学院)、化学工程(化工学院)、制药工程(化工学院)、食品工程(生工食品学院),土木水利(建工学院)请关注对应专业学院的招生信息,并按其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工程师学院全日制(项目制)研究生培养地点杭州;注明培养地点在台州、衢州、余姚的各项目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杭州,第二学年安排到培养地点;注明宁波分院的项目研究生全程在宁波培养。

住宿安排等参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2年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招生简章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浙大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附件。

面试内容包括: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英语能力及专业综合能力。

 

五、关于院内调整研究方向和调剂的规定

关于院内相同专业类别调整研究方向的规定当我院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够被原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及其填报的项目志愿录取时,则优先调整到院内相同专业类别下的其他研究方向(其他领域+项目),并按已经参加我院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调整志愿顺序进行院内相同专业类别下调整研究方向录取(综合成绩优先)。工业设计工程不执行本条规定。

关于院内跨专业调剂规定:我院招收交通运输专业的智慧交通项目控制工程方向2名、智慧交通项目电气工程方向3名,根据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要求,分别从进入我院面试的电子信息的控制工程、能源动力的电气工程的考生进行对应的跨专业类别院内调剂,经考生调剂申请,按已经参加我院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为交通运输专业,如果交通运输专业的某一研究方向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上述要求启动第二轮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我院内其他专业类别不进行跨专业调剂。

 

六、录取

我学院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一志愿优先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根据各研究方向(领域+项目)统考招生数及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 “浙大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达我院(包括委托专业学院招收的考生),收到合格体检表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全日制(项目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23月18日-3月19日

2、资格审查:3月15日至17日前成考生资格审查。

3、请关注学院后续招生通知等;提醒: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请仔细阅读:

     视频面试考生注意事项(发布版).docx

工程师学院关于2022复试考生申请手机号码更改流程的通知


附件: 

1附件一:2022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招生领域(研究方向)、项目名称、名额、复试人数、培养地点一览表.pdf

22022级统考全日制(项目制)复试名单-挂网版.pdf


 

工程师学院

2022.03.14